近日,國家發改委印發“關于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”的相關通知文件,并在通知中明確提出以深圳市、內蒙古西部等試點作為參考基礎,以“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”作為單獨核定輸配電價的原則,將安徽、湖北、寧夏等地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的試點范圍。
此前的3月15日,由國務院正式印發的電改方案9號文《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(下稱“九號文”)為電力行業新一輪改革拉開了序幕。這是繼2013年11月深圳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后電力行業深化改革的又一動作。
伴隨著密集且緊湊的電改配套政策出臺,新一輪的電力體制改革似乎越來越近了。
與此前的多輪改革相比,此次方案更加全面,并以“四放開、一獨立、一深化”為基本點,使得競爭電價獲得放開,售電側市場空間得到進一步擴充,為市場多元化競爭打下基礎,電力系統這一高度壟斷行業的狀態有望打破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輪電力改革與2002年起開始的電力改革,在重點和方式上都存在不同,根源是電力改革的外部大環境已經發生歷史性的變化,“能源革命”的戰略構思已經獲得了國家的明確,全面建設“法治社會”也已經成為基本理念。
改革環境生變
隨著電改“九號文”的正式下發,也開啟了13年后電力體制改革的新篇章。
新一輪電改方案與2002年方案相比,更加側重機制上的改革,并經過對發電、輸電、售電以及購電等等環節的分析。在“九號文”中明確了部分改革任務,而最被外界看重的就是四個“放開”和一個獨立、一個加強。
四放開即售電業務、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、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供電計劃以及增量配電業務的放開;一獨立,指交易平臺的獨立;一加強,指規劃加強。
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教授在接受《法人》記者采訪時表示:“從九號文中,還可以得到這樣解讀,即新一輪的電改將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放在了首位。”
林伯強表示,上一輪電改存在不盡如人意的地方,有觀點認為是當時的電改方案設計本身存在問題,其實更重要的是當時外界大環境影響所致。
當時市場經濟發展迅速,而同時電力需求量的增長又很快,加之當時的改革條件并不是很好,所以更多的考慮是如何滿足電力的需求,并將這一目標放在首位,而將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放在了第二位。
此外,當時市場上存在煤價上漲較快現象,而我國多是火力發電設備,電價會出現浮動,若進行大動作的電改,當市場看到電價上漲的情況時,會誤以為是電力改革帶來的影響。而這樣的改革成績,單從電價角度方面是不容易被民眾接受的,在二者綜合考慮的情況下,當時的電改最終不了了之。
而此次新一輪電改,從大環境來看比之前要好,現在的目標也與當初不同,從當時的滿足電力需求轉變為提高資源配置效率,并將其提到了首位。而整個電力行業要整體朝前邁進,就必須提高資源配置效率,改革可以很好的提高效率,宏觀的改革才能帶動微觀的效率提升。新一輪電改的工作重心也因此發生了變化。
林伯強還認為,對于民眾或者終端消費者而言,衡量電力改革效果的標準更多的是電價上漲或者降低,對于改革最終取得的成果,比如改革后以怎樣的方式收取電費等,只是其關注的一小部分。而由于我國多是火力發電系統,就目前形勢而言,煤炭價格上漲的現象短期之內很難發生,所以這也為新一輪電力改革解決了后顧之憂。
“就此次新一輪的改革方案而言,新方案在設計上與之前相比更加務實,更加具有可操作性,并且改革所處的外在環境也很好。”林伯強告訴《法人》記者。
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曾鳴在接受《法人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以九號文作為改革綱領的改革,是先易后難的一個路徑,先“管住中間”部分,做輸電價格的試點并進行推廣,再“放開兩頭”部分,比如成立新的售電側、競爭性的售電市場,由于其受到影響因素較多且還可能需要一些細則去配套,所以在實踐上要稍晚一些,但大用戶直購電部分,可以先做試點。
目前,我國在光伏發電的科研上取得了很大進步。另外,雖然我國煤電占全國發電機裝機容量70%以上,但是當煤價發生上漲時,我國電價所受到的影響并不大。
“究其原因有兩點,第一由經驗管理轉向制度管理,第二則是人治到法治,我國正在建立電力法體系并且還有相應的配套措施,以制度文明來規范電力行業發展,這點難能可貴。”董曦強調,在看到已經取得的成績的同時,電力改革還要繼續。
有觀點認為,2002年電力改革時對于輸配分開和拆分電網的關注度較高,而在此次新一輪電改中涉及不多,似乎改革力度不強。
董曦認為,這是一種錯誤的理解。“首先,2002年的電力體制改革5號文件中提出‘輸配分開’或者拆分電網的說法,如果按照5大發電集團去實行的話,則將再新建4個電網,其中的基建項目等相關資金的消耗會呈現在電價中,電價會漲至少3倍。”
董曦認為,關于外界熱議的電網存在電價壟斷的現象,其實發改委可以將全國電價的定價權下放到省,甚至更低級別,讓其自主定價。
林伯強也表示,政府沒有更多強調拆分電網,并不代表改革力度不大,或者說在此前的改革中曾遇到了阻力。分拆電網之所以沒有特別強調,是因為新一輪的電力改革更加務實,把最難改革的先改,由于目前的經濟狀況不好,所以最保險的做法就是電網的拆分與否先不去考慮,而是先將電力改革中所包含的價格市場化、計劃電量放開等內容做好,這些都是為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而作的,而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正是此次新一輪電改的重要目標。
另外,電網的穩定關系到整個電力的穩定,為了避免改革引起較大波動,政府出于謹慎等原因,一方面抓新一輪電改的重點工作,另一方面還要保穩定,所以涉及拆分電網的提法并不多。
林伯強指出,新一輪改革最大亮點就是價格市場化和計劃電量的放開,這將一改以往調度按照計劃的模式,今后按照競爭來調度。
“新一輪電力改革還應盡快列出時間表,時間表不出來,相關工作會拖延,而這也是政府需要關注的。此外,能不能列出具體目標?因為僅憑借九號文,對相關改革的具體落實是不夠的,還應有具體的配套細則出臺。”林伯強告訴《法人》記者。
曾鳴亦認為,由于九號文主要是解決一些綱領性和原則性的問題,所以當電力改革真正落實時,需要靠實施細則來落實,而起草實施細則需要研究實施細中可能存在的難點。如考慮售電側開放問題時,很多相關因素都需要進一步考慮,所以應該盡快。
此外,在實施細則的研究中,不同的意見之間會有博弈產生,這就要求電力改革特別是政府相關主導部門,協調一致,起到主導的作用,引領電改的相關機構、部門以及主體來制定,而這也對政府在頂層設計上發揮更加有效的作用提出了要求。